1. 根据《奉贤区“贤城好家长”评选通知》具体要求,每班由班主任推荐、家长自荐等方式最多可申报1位“优秀家长”,参评对象为在校班级全体家长(含新疆部和特教部;三年级顶岗实习班级家长不参评)。
2. 被推荐家长电子表填写附件2《“贤城好家长”推荐表》;
3. 班主任请于11月20日前将各班推荐表电子版OA发送至学生中心金黎超;
4. 学校将汇总各班“优秀家长”候选人,根据推荐表内“主要事迹”、家校协同工作等方面表现,评选出学校“十佳家长”,并推荐至区级参评“贤城好家长”;
5. 被推荐的优秀家长“事迹材料”须在1000字左右。材料体现真实性、科学性、可读性,能够反映被推荐家长科学的教育观念、有效的教育方法和家校社良好沟通方面的典型故事。
附通知如下:
各中小学(含中职校)、幼儿园:
为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和上海市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有效落实《奉贤区创新推进家校社合力育人行动计划》,进一步推进奉贤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工作,提高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,助力学生新时代新成长,经区教育局、区妇联、区文明办研究决定,面向全区学校,开展“贤城好家长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意义
创设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,引导广大家长学习了解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家庭教育知识,总结家庭教育成功经验。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典型的示范、辐射作用。不断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内容,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,全面提升家校社合力育人工作水平。
二、评选流程
(一)参评对象
奉贤区中小学(含中职校)和幼儿园的学生家长
(二)评选条件
1.思想重视,理念正确。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,有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,清晰的培养目标,注重子女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均衡发展。
2.与时俱进,方法科学。自觉学习现代家庭教育知识,提高自身素质,能够根据子女的个性特点,善于选择、运用各种科学、文明、有效的方法教育子女。
3.以身作则,共同成长。注重言传身教,言行一致,把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融入家庭生活,营造和睦和谐的家庭关系、温馨向上的家庭氛围,与子女共同成长。
4.善于沟通,密切协作。有社会责任感,积极参与学校相关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,关心学校发展并主动建言献策,认真履行家长监督权、评价权、建议权等,是家校社合作的表率。
5.成效明显,示范带动。有家庭教育成功经验,家校共育事迹典型,有特色,可供其他家长学习借鉴,能带动身边家长共同提升家庭教育能力。